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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1年“迎新春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1/11 11:04:31  浏览次数:

各慈善分会、慈善专项分会、市直各系统、各有关单位:

2021年春节即将来临,为贯彻落实《慈善法》,搞好扶贫济困,帮助困难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温暖的新春佳节,经市慈善总会研究,决定在全市广泛开展“迎新春情暖万家”慈善救助活动,集中救助一批城乡特困群众。现将活动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2月5日。其中: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25日为各级各单位对求助人员审查上报阶段;2021年1月26至2月1日为审核阶段;2月2日至4日为网上公示阶段;2月5日为实施救助阶段。

二、救助程序

1、申请条件:具有滕州市户籍,2020年因大病、大灾、突发事件及其它原因造成生活特别困难的家庭。

2办理程序:申请人无工作单位的向户籍所在村(居)民委员会提出申请,有工作单位的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办理相关手续。由村(居)或单位受理,镇(街)、部门系统进行审核,并统一报慈善总会,经审核,对符合救助条件的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的,发放救助金。

市慈善总会联系电话:5083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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