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救助先心病儿童活动的通知
为了减轻我市先心病儿童家庭经济负担,滕州市慈善总会联合上海“心连心”救助基金会、上海远大心胸医院在我市开展救助先心病儿童活动。《关于开展救助先心病儿童活动的通知》已发至各镇(街)慈善分会及专项分会,请有需求的先心病儿童家庭按照《滕州市先心病救助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进行申请。
咨询电话:5083062
附:《滕州市先心病救助实施方案》
滕州市慈善总会
2018年6月20日
滕州市先心病救助实施方案
一、救助名称:
“心连心”行动--滕州市慈善总会先心病儿童救助行动
二、救助发起方:
滕州市慈善总会
“心连心”救助基金会
上海远大心胸医院
三、救助意义:
为了更好的贯彻卫生部《关于开展提高农村儿童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的意见》(农卫发【2010】53号)及民政部《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医疗救助制度的意见》(民政部【2009】81号)文件的指示精神,进一步提高农村居民医疗保障水平,减轻参合农民重大疾病负担,滕州市慈善总会、上海“心连心”救助基金会、上海远大心胸医院联合针对具有手术适应症且符合病种要求的先心病患者实施救助。
四、救助范围:
实施救助的对象是滕州市(低保或低保边缘)0~18岁患有先心病且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患儿。
五、救助数量:
每年计划救助50例符合救助条件的先心病患儿。
六、实施程序:
1、手术申请:由贫困家庭先心病儿童家长凭镇(街)民政部门开具的贫困证明及患者前期心脏超声诊断报告到滕州市慈善总会提出申请,领取并填写《滕州市慈善“心连心”救助行动手术申请表》。
2、术前筛查:由滕州市慈善总会通知符合条件的患者持申请表及患者诊断报告到指定地点进行免费筛查。
3、手术申报:具有手术适应症的患者,由其家长携《申请表》和《医保证》到滕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办理转诊手续,并报滕州市慈善总会备案。
4、手术实施:滕州市慈善总会备案后,由滕州市慈善总会及时通知患者家人携带《申请表》和转诊手续在指定时间段内到定点医院实施手术。实施手术前,医院按规定与先心病患者家长签订医疗合同,定点医院要为手术患者提供最佳手术治疗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并为患者和家长提供食宿补助。
5、手术材料上报:患者出院后,由定点医院将《申请表》、医疗费用发票、医疗费用清单、诊断证明、病历首页和转诊证明妥善保存,并于患者手术结束后交与患者家长作为报销凭证。
七、医疗费用:
1、救助资金:通过审批的患者来院后,凭上述证明资料享受20000-30000元基金救助,即患者仅需携带扣除救助基金剩余部分资金即可办理入院手术(如患儿持有已激活二代社保卡,在滕州市医保部门备案后,个人支付部分中城乡居民报销部分资金亦可由医院先行垫付,以减轻患儿家庭手术负担)。
2、费用承担比例:本着关爱先心病患儿,共同承担社会责任的目的,对于符合救助条件的患者,由“心连心”救助基金会、滕州市医疗保险机构共同承担。
八、定点医院承诺:
1、由定点医院选择具有心脏检查设备的当地医院免费为患者筛查;
2、免费接患者入院;
3、每年为滕州提供三例免费VIP体检名额。
滕州市慈善总会
“心连心”救助金会
上海远大心胸医院
二O一八年六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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