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慈善救助申请
政策依据
《滕州市慈善总会章程》
受理条件
具有滕州户籍,或常住滕州境内的特困居民。
申请材料
1、求助申请书或填写《慈善组织救助申请审批表》;
2、求助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求助人所在村居、镇街或单位、系统的盖章证明;
4、因病求助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以及相关医疗费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总会、镇街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在求助申请书上盖章;属市直各党委系统、各单位的求助人需本系统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2、总会办公室、镇街慈善分会办公室、村居慈善工作站据实际情况提出救助方案;
3、救助方案的基本内容通过滕州慈善网、镇街慈善网或政务网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4、救助方案公示无异后,分别由总会或镇街分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会长签字,落实救助;
5、救助时原则上须求助本人签字、按手印。
受理部门
村居慈善工作站、镇街慈善分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完备后30天之内
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632-5825016
收费标准
无
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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