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慈善救助申请告知书
发布日期:2015/7/23 9:31:44  浏览次数:

  项目名称

  慈善救助申请

  政策依据

  《滕州市慈善总会章程》

  受理条件

  具有滕州户籍,或常住滕州境内的特困居民。

  申请材料

  1、求助申请书或填写《慈善组织救助申请审批表》;

  2、求助人身份证或有效证件的复印件;

  3、求助人所在村居、镇街或单位、系统的盖章证明;

  4、因病求助的要提供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原件,以及相关医疗费复印件;

  5、其他需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办理程序

  1、总会、镇街慈善分会、村居慈善工作站组织人员入户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在求助申请书上盖章;属市直各党委系统、各单位的求助人需本系统或主管部门核实盖章;

  2、总会办公室、镇街慈善分会办公室、村居慈善工作站据实际情况提出救助方案;

  3、救助方案的基本内容通过滕州慈善网、镇街慈善网或政务网等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的监督;

  4、救助方案公示无异后,分别由总会或镇街分会会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会长签字,落实救助;

  5、救助时原则上须求助本人签字、按手印。

  受理部门

  村居慈善工作站、镇街慈善分会、市慈善总会办公室

  办结时限

  申请材料完备后30天之内

  咨询查询

  咨询电话:0632-5825016

  收费标准

  无

  特别说明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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